潜水排污泵站工作现场安全性技术规范
1、当场工作工作人员禁止敞胸、披衣、穿凉拖等,不可随便投掷工作原材料、废料加工或别的脏物;
2、工作工作人员禁止将不相干工作人员带到潜水排污泵站工作地区,非工作工作人员没经容许不可进到潜水排污泵站工作地区;
3、潜水排污泵站工作地区内要维持原材料堆积齐整,环境卫生优良,干净整洁;
4、需开展矿井、感应起电、高空等独特工作时,务必执行审核办理手续,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责任人准许后,即可开展相对工作;
5、污水处理厂潜水排污泵工作前,必须开展泵站自然通风三十分钟,并监测基本汽体(co2、氯化氢和一氧化碳)含水量及格侧后方可开展潜水排污泵站工作;
6、潜水排污泵站工作时,下井工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和安全性绳子,井上务必有两个人左右监测,监护人员禁止擅离职守;
7、潜水排污泵站工作禁止应用用火,持续工作時间每一次不适合超出1钟头;
8、带电作业应在优良气温下开展,雷击雾天等极端天气下,禁止开展带电作业;
9、带电作业需设专责法定监护人,监测范畴每位不能超过一个作业面;
10、在带电作业全过程中如遇机器设备忽然停电了,应视机器设备依然感应起电;
11、尽量避免或防止带电作业,不需带电作业的应关闭电源后工作;
12、有高度近视眼、红绿色盲、血压高、季节性过敏支气管炎、哮喘病、心肌梗塞等比较严重特殊病种者不可从业矿井、感应起电、高空等工作个人行为;
13、潜水排污泵站工作中前饮酒者不可从业矿井、感应起电、高空等工作个人行为。